E-2 条约投资者签证
适用于条约国国民的投资类工作签证

概述
E-2条约投资者签证允许条约国国民进入美国投资和管理企业。投资必须是实质性的,且企业必须是真正运营的商业实体。 在提交前,我们会先做坦诚的可行性与风险评估,并根据您的事实和时间目标形成书面申请策略。
服务流程
- 1
条约国资格确认
- 2
商业计划书制定和审查
- 3
投资文件和资金来源证明
- 4
E-2申请准备
- 5
领事馆面试准备
- 6
续签和长期策略规划
申请条件
- 与美国有条约关系的国家国民
- 实质性投资(通常$100,000以上,法律无规定最低额)
- 投资于新建或现有美国企业
- 投资必须处于商业风险中
- 申请人必须是所有者(50%以上)或关键员工
准备材料清单
以下为初评阶段常见材料,具体要求将根据您的案件事实调整。
- 条约国护照及股权控制证明
- 含招聘与营收预测的商业计划书
- 投资入账与“资金处于风险中”证明
- 公司设立、租约与实际运营文件
- 投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
您可以期待什么
我们会在早期明确风险与时间预期,并在每个节点提供清晰下一步。
- 法律无固定最低金额,但会审查投资与项目规模匹配性
- 边际性与真实经营是常见审查重点
- E-2属非移民身份,长期规划应尽早安排
为什么选择我们
- 科技创业和成熟企业经验兼备
- 全面的商业计划书指导
- 资金来源文件专业支持
- E-2之外的长期移民策略
重要法律提示: 本页信息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案件结果取决于个案事实、证据质量及政府审理。
准备好开始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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